产褥护理师(月嫂)是从事产妇保健护理,新生儿养护的专业人员。
本文目录
【服务对象】
产褥护理师(月嫂)服务对象主要是:孕妇、产妇、新生儿。
【招生对象】
正在从事或准备从事产妇与新生儿护理工作,需要提升专业技能并获取正规培训证书的人员;面向社会,广泛招生,不受归属单位限制
【招生条件】
女性、年龄20~55周岁之间、五官端正、初中以上文化、身高1.55米以上、会说普通话、体检合格(持本年度6个月内健康证),掌握烹饪、家居清洁等家政技能。
【报名要求】
报名时出示身份证原件,留存身份证复印件、健康证明、2张小 2 寸蓝底免冠证件照/相关证书复印件等。
【报名时间】
1、脱产班:每个月的1号、15号开班,学员需提前预约报名,每周一至周五上课,滚动教学,学员随到随学,修满全部课程、考核合格即可颁证结业。
2、业余班:每周六和周日上课,学员随到随学,滚动教学,学员修满相应级别全部课程、考核合格即可颁证结业。
【职业发展】
产褥护理师(月嫂)服务范围广泛,职业活动领域覆盖妊娠准备期、妊娠期、产褥期、新生儿期、婴幼儿期五个阶段,有效职业活动周期达到或超过7年,职业需求周期长、稳定性强!是实现充分就业的有力保障!
【培训内容】
[产妇护理] 1.产妇生理与心理;2.营养配餐常识;3.月子餐制作;4.母乳喂养指导;5.人工喂养指导;6.产褥期保健常识;7.产妇形体恢复指导与锻炼常识;8.产妇个人卫生指导……
[新生儿护理] 1.新生儿喂养常识;2.新生儿溢奶处理;3.新生儿安全防护常识;4.新生儿生理特点;5.新生儿健康保健常识;6.新生儿皮肤护理常识;7.眼部护理;8.臀部护理……
【考核发证】
考核鉴定分为理论知识考试、专业技能考试两部分。考核合格者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障能力建设中心颁发《产褥护理师岗位能力培训证书》。
《产褥护理岗位能力培训证书》是从业人员职业能力的有力证明,证书全国通用,是从业人员终生就业凭证与保障。
【就业保障】
保证就业。社会生源由培训单位负责安排就业;机构学员培训结束后回原单位并由原单位安排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