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遗传承即指具有一定血缘或地域文化传承关系的非物质遗产。当前,我国非遗保护工作向纵深发展,不断取得新成就。但也必须正视,在基层工作实践中,受经济利益驱动和价值认识导向的影响,还存在着工作推进不平衡、传承人群参与度不高、「重效益、轻履约」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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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背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规定: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族人民世代相传并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以及与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实物和场所。包括:(一)传统口头文学以及作为其载体的语言;(二)传统美术、书法、音乐、舞蹈、戏剧、曲艺和杂技;(三)传统技艺、医药和历法;(四)传统礼仪、节庆等民俗;(五)传统体育和游艺;(六)其他非物质文化遗产。
为了贯彻落实《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国家有关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发展的相关指示及落实十八大报告「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建设文化强国,建立中华优秀文化传承体系」的精神。为了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队伍建设,有效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国家对非物质文化遗产采取认定、记录、建档等措施予以保存,对体现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具有历史、文学、艺术、科学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采取传承、传播等措施予以保护。
国家鼓励和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保护工作,开展与非遗有关的科学技术研究和保护、保存方法等工作;鼓励进行非遗的记录和代表性项目的整理、出版等活动,建立非遗展示、传承场所。
二、项目介绍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以人为本的活态文化,强调的是以专业人才为核心的技艺、经验和精神,它的延续和发展,需要人才的代代传承。由全国职业信用评价网非物质文化遗产信息采集中心开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技艺传承师(又简称非遗( )技艺传承师)」专业人才评价项目,其主要目的就是为了培育更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技艺热爱者、从业者,提高其民族文化素养和专业技艺,使传承更加规范化、系统化、科学化,充实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人才宝库。
「非物质文化遗产( )技艺传承师」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承载者和传递者,该项目是全国职业信用评价网首次将非遗技艺传承者纳入国家专业人才评价和管理体系,标志着非遗文化技艺传承者有了权威平台对其专业身份的证明,并成为受社会尊重,担负着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传承大任的执棒者、先驱者,从而推进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开展,服务于传统民族产业、文化产业的发展和转型升级。
三、职业分类
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技艺种类较多,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相关规定作为参考,非遗( )技艺传承师将分为书画类、工艺美术类、制茶类、酿酒类等各种类别,其基本命名方法为: 非遗(书法)技艺传承师、非遗(国画)技艺传承师、非遗(剪纸)技艺传承师 ……
四、申报条件
A、基本要求
1、申报者应是传统行业范围内的创作设计和技艺制作人员,脱离或者较少参与传统创作和制作,专职从事理论研究教学、行政和企业管理等方面工作的人员不在申报者范围内;
2、爱国敬业,遵纪守法,创作和制作经验和技艺传承修养较高,无不良记录;
B、需满足以下条件可以申报:
1、从事创作和制作技艺传承工作5年以上的(需提供工作证明);
2、获得国家相关部门及行业协会颁发的荣誉证书;
3、提交技艺实操视频(5分钟内核心部分);
4、掌握独特技艺或绝技,或少数民族地区掌握频临失传技艺,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