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民族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承担国家教育部教学改革项目1个,国家财政部重点支持专业2个,省级特色专业2个,省级精品课程3门,省级实验室4个;有国家级、省级、州级培训基地7个,三甲附属医院2个,教学实习基地82个。中医药科普馆为贵州省第三届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奖之贵州省优秀校园文化育人基地。学校先后与北京大学医学部、广州中医药大学、台湾中山医学大学等10余所一流医学院校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2014年以来,分别有3名和18名学生到加拿大和台湾中山医学大学交流学习。
黔南民族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条件、招生对象如下
(一)招生对象:参加全省高考报名的2013年(含)以后毕业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且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必须完成11门课程考试,必须有8门课程达到5C+3B等第及以上(其中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四门课程中必须有2门达到B等第及以上)。
(二)参加全省高考报名的应、往届医学及医学相关专业中职毕业生。
(三)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色盲、色弱考生不得报考医学及医学相关类专业;报考护理专业考生身高要求:男生不低于165厘米,女生不低于153厘米;报考考助产专业女生不低于153厘米,其他专业身高不限。
(四)助产专业只招收女生,其他专业男女不限。
黔南民族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分数如下:
(一)严格遵守教育部和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的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和规定。坚持“阳光招生”,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按照“公平竞争、公开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
(二)普通高中毕业生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的评价方式,文化素质评价使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中职毕业生实行“文化综合考试+职业技能测试”的评价方式。本校各专业分类招生考试成绩互认,在专业志愿优先的前提下,按照“文化成绩+职业技能成绩”综合测评成绩择优录取。未完成的招生计划,报省招生考试院批准后可以根据生源情况进行调整。
(三)在校期间荣获教育部牵头举办的全国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教育厅牵头举办的省级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的中职生可以免试报读我校对口或相近专业。
(四)退役军人报考我校分类考试招生,综合测评成绩加3分,相同分数优先录取。
(五)荣获教育厅牵头举办的省级技能大赛三等奖的中职生,同等条件优先录取。
(六)获得报考专业执业资格证书的考生,同等条件优先录取。
(七)录取成绩计算
1、应往届高中毕业生:综合测评成绩(总分250分)=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11门课程平均分)+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成绩(10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2、应往届中职毕业生:综合测评成绩(总分200分)=文化综合考试成绩(3门课程平均分)+职业技能成绩(100分)。职业技能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3、各类加分项目成绩不累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