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计划」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计划」(2020―2021年)的推进实施工作进一步明确和规范。
《通知》提出,线上线下融合,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推行「互联网+」培训模式,通过在线直播、视频录播、实时互动、云课堂、线上考核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开展线上理论培训和模拟仿真实训。强化企业线上培训支持力度,鼓励企业自建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线上培训平台、微信公众号、APP或依托社会线上平台开展企业职工培训。
《通知》明确,优化培训资源,提升线上培训基础能力。加强线上平台遴选,各市可结合当地实际,面向全国征集遴选资质合法、信誉良好、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优质线上平台,组织开展当地线上职业技能培训。各市要建立健全线上平台目录,纳入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目录管理。丰富线上培训课程,各市要合理设置线上、线下课时比例,原则上技能培训线上培训课时不超过总课时的40%,线上培训每课时为45分钟(总课时=培训课件总时长/45分钟)。
与此同时,《通知》强调,要加大政策支持,健全线上培训管理与服务。其中,对参加线上培训并取得相应课程培训合格证书的学员给予培训补贴,所需资金可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中列支。
根据相关规定,对实操性强的职业技能培训,实行线上学习线下实训融合开展,已享受线上平台培训补贴的群体,2020年12月31日之前再参加同一职业同一等级线下实训,取得规定的培训证书后,按照当地该培训项目职业培训补贴标准的80%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此外,《通知》还提出,落实生活费补贴政策,各市可根据实际,对参加线上培训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两后生」中农村学员和城市低保家庭学员,在培训期间给予一定的生活费补贴(不含交通费补贴),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