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物照明设计是一个新的产业,建筑物照明设计师的要求也是不低的,接下来将由小编为大家介绍建筑物照明设计师证报考条件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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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物照明设计师证报考条件
中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 在本职业连续工作2年以上者。
(2) 取得本职业初级证后,经正规培训学习且年满16周岁以上。
(3) 中等职业学校,所学专业是相关或对口的已毕业学生。
(4)就读大专学历或在读学生。
高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 在本职业连续工作4年以上者。
(2) 高中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3) 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4) 大专以上学历且大专所学专业是对口或相关专业。
建筑物照明设计规定
1、室内工作及相关辅助场所,均应设置正常照明;
2、当下列场所正常照明电源失效时,应设置应急照明:
1)需确保正常工作或活动继续进行的场所,应设置备用照明;
2)需确保处于潜在危险之中的人员安全的场所,应设置安全照明;
3)需确保人员安全疏散的出口和通道,应设置疏散照明。
3、需在夜间非工作时间值守或巡视的场所应设置值班照明;
4、需警戒的场所,应根据警戒范围的要求设置警卫照明;
5、在危及航行安全的建筑物、构筑物上,应根据相关部门的规定设置障碍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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