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医师加试科目是指在院前急救和儿科岗位工作的人员,通过临床执业医师实践技能考试后,可以自愿选择加试相应专业内容。短线加试针对的只有临床执业医师一个考试类别,加试的题目总共为20分,加试成绩计入总成绩。
《国家卫生计生委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医师资格考试短线医学专业加试专业内容有关事项的通知》为缓解院前急救和儿科岗位专业人员匮乏的现状,根据岗位实际,自2015年起,在医师资格考试中对院前急救和儿科岗位从业人员,开展加试相关专业内容的加分考试。
目前院前急救和儿科专业加试只限于临床执业医师,并且由考生自愿申请。详情如下:
一、在院前急救和儿科岗位工作的人员,通过临床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后,可以自愿选择加试相应专业内容的加分考试。
二、加试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与当年临床类别执业医师执行相同合格线,通过加试成绩计入总成绩才能达到当年临床类别执业医师全国统一合格线的人员,在授予临床执业医师资格时,限定在相应专业岗位(院前急救、儿科)。加试成绩未计入总成绩的情况下,已经达到当年临床类别执业医师全国统一合格线的,加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在授予临床类别执业医师资格时,不限定注册岗位。
三、加试须由考生本人提出申请,并作出承诺,签订协议,经公示后方能通过加试获得执业医师资格。
四、通过加试达到当年临床类别执业医师全国统一合格线的考生,其获得的相应类别执业医师资格和执业证书须标注「院前急救」或「儿科字样。
五、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加强监管,对获得资质的人员及执业注册情况进行复核。凡未在规定岗位执业的,不予注册,并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点击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