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员是指在各级医疗卫生单位、养老机构、托幼机构、社区、家庭中从事护士辅助工作的护工、陪护、护理人员。
招生范围:各级医疗服务机构、医疗保健中心等单位尚无《护理员职业资格证书》的在职从事护理工作的相关人员或准备从事护理员职业的下岗失业人员等。要求:年龄在18周岁以上,55周岁以下,具有初中及其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能胜任护理工作。
本文目录
培训内容:
基础理论培训:
(一) 职业道德
(二)法律知识及规章、职业守则
(三)医学基础知识及医院基本工作程序
(四)护理学基础知识
(五)护理基本技术
(六)常见疾病照料
(七)心理护理知识
技能培训:
(一)交流沟通
(二)生活照顾
(三)护理基本技术
(四)康复护理
(五)礼仪、消防知识
学员待遇:
经考试合格颁发《护理员职业资格证书》及《护理员结业证书》经体检合格者持《护理员健康证明》(市区县疾控中心颁发的行业健康证明),推荐各大型医院,医疗机构和私家病人护理等合适的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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