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育员是在托幼园所、社会福利及其他保育机构中,从事儿童基本生活照料、保健、自理能力培养和辅助教育工作的人员。
随着社会对学前教育重视程度以及对保育员专业化素养关注的提高,保育员的专业化发展现状似乎并不乐观,保育员普遍存在素质水平不高,缺乏专业科学知识。
本职业共分三个等级:初级、中级、高级。
职业定义:
在托幼园所、社会福利机构及其他保育机构中,辅助教师负责婴幼儿保健、养育和协助教师对婴幼儿进行教育的人员。
主要职责:
一、晨间清洁卫生,
二、晨间接待,
三、幼儿户外活动中的保育护理,
四、大小便的培养,
五、盥洗,
六、早点的安排。
点击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