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务对象
青岛考点参加医师资格考试取得医师资格证书的考生。
二、修改范围
医师资格信息中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学历、毕业学校、专业、身份证号和证书编码可以修改,其他信息不得修改。
三、需要提交的材料
1.《医师资格考试合格考生信息修改审核表》一式四份(见附件);
2.因公安部门数据系统调整导致申请人身份证号码变化的,提交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部门出具的公民身份证号码更正说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因个人原因修改姓名的,提交户口本曾用名证明页原件及复印件2份。
3.修改毕业学校、毕业专业和学历的,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2份;
4.《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2份;
5.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以上材料打印、复印件均使用A4纸。证件需复印双页或正反面的,印在一张A4纸上。
四、办理流程
1.申请人将所准备的材料送交青岛市卫生健康人才发展中心(市南区栖霞路16号2号楼2楼医考办公室)
2.每季度审核汇总后统一报送山东考区办公室,由省考区办公室统一报送国家医学考试中心。
五、其他
医师资格信息修改后,不予换发新的《医师资格证书》。山东考区将在原《医师资格证书》上进行相应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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