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承担全省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考试工作的机构:
根据《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广东省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管理办法》(粤市监规字〔2019〕5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有关工作的通告》(2019年第186号,以下简称《通告》)的要求,现对11月份未按规定开展考试工作的机构进行通报如下:
据「全省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考试监控系统」统计,2020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全省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考试892场,使用监控录像系统891场,使用监考(人证识别)系统共891场,开展食品安全管理员考试的机构共有141家。其中,广州国际中华文化学术交流协会未使用视频监控实时上传,广东省食品安全质量协会(雷州考点)未使用动态人证识别对比系统(有关情况详见附件)。
请上述考试机构所在地市局督促考试机构按照要求落实整改工作,整改情况于12月25日前报省局食品生产处。各考试机构应按照《管理办法》要求,加强对考试管理人员和监考人员的培训,进一步加强对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考试工作的管理,严肃考场纪律,确保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考试公正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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