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在「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信息管理系统」可查实的成绩,均可补办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信息管理系统」中无成绩记录,而在2010年以前人工测试时取得成绩的,须查实有关档案后,可开具普通话水平测试「成绩证明」。
普通话补办流程为:
考生到原测试承办单位查实证书编号后,登报声明遗失。
由原测试承办单位开具《补办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申请表》。
遗失声明见报后,考生本人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刊有遗失声明的报纸及《补办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申请表》到当地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申请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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