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规定,劳动保障部负责全国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统筹管理,具体管理部门是劳动保障部培训就业司。按照分类分级管理原则,省级劳动保障和国务院行业主管部门(行业组织、集团公司)在劳动保障部的业务指导下分别负责辖区内通用职业(工种)的鉴定工作和本行业的特有职业(工种)鉴定工作的管理。省级劳动保障部门的具体管理部门是培训就业处,国务院行业部门(行业组织、集团公司)的具体管理机构是国务院行业直属部门的劳动保障工作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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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规定,劳动保障部负责全国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统筹管理,具体管理部门是劳动保障部培训就业司。按照分类分级管理原则,省级劳动保障和国务院行业主管部门(行业组织、集团公司)在劳动保障部的业务指导下分别负责辖区内通用职业(工种)的鉴定工作和本行业的特有职业(工种)鉴定工作的管理。省级劳动保障部门的具体管理部门是培训就业处,国务院行业部门(行业组织、集团公司)的具体管理机构是国务院行业直属部门的劳动保障工作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