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定义:从事人力资源规划、招聘与配置、培训与开发、绩效管理、薪酬福利管理、劳动关系管理等工作的专业管理人员。? ?鉴定对象:从事企业人力资源工作,要求持证上岗或有志于从事此类工作者均可报名。
申报条件:
1、企业人力资源师(员级/四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员级培训标准学时数;
(2)连续工作5年以上;
(3)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毕业证书。
2、企业人力资源师(助理/三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助理级培训标准学时数;
(2)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3)大专以上毕业生,工作2年以上;
3、企业人力资源师(师级/二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经企业人力资源师标准学时数;
(2)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
(3)研究生以上或同等学力并从事相关工作一年以上者。
4、企业人力资源师(高级/一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企业人力资源师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高级培训标准学时数;
(2)取得企业人力资源师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复印件,电子照片,职业资格鉴定申请表(点击下载)。
相关费用:
员级/四级980元,助理企业人力资源师/三级1180元,企业人力资源师/二级1280元,高级企业人力资源师/一级1380元;含:职业技能鉴定费、证书费等。
证书发放:证书快递考生,也可持本人身份证来考试中心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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