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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海宁卫生学校招生对象、招生要求

来源:互联网 2019-09-16 485

每个学校在招生期间都有招生对象及招生要求,学生只有符合该校的招生要求及相应招生范围才能报读该学校。下面是浙江省海宁卫生学校的招生对象、招生要求,仅供大家选校参考。祝大家都能选到自己满意的学校。

浙江省海宁卫生学校招生对象、招生要求

国家规定的医药卫生类考生体检标准是根据《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体检标准指导意见》及卫生类各专业特点要求,患有下列疾病者,学校可以不予录取。

(1)严重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或经二级以上医院专科检查确定无需手术者除外)、心肌病、高血压病等。

(2)重症支气管扩张、哮喘,恶性肿瘤、慢性肾炎、尿毒症等。

(3)严重的血液、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风湿性疾病等。

(4)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严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等。

(5)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浙江省海宁卫生学校招生对象、招生要求

浙江省海宁卫生学校是一所全日制普通中等专业卫校,地址位于海宁市文苑南路,招生专业有护理、助产、药剂等。学校历史悠久,始建于1958年,2010年被教育部认定为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至今已有60余年的办学历史,为社会培养了大量医护类专业人才,是莘莘学子理想的求学之地。

学校始终坚持学历教育与社会培训并举的办学思想,办学理念先进,专业特色明显。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目前学校设置全日制3年制和“3+2”学制、五年一贯制的中职卫生专业教育,有护理、药学、药剂、助产、医学检验技术、中药、医学影像技术等专业,其中护理、药剂为省级示范专业,医学检验技术为嘉兴市级示范专业。社会培训层次齐全,培训方式灵活多样进行,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新时代,新征程,新作为。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浙江省海宁卫生学校将以党的教育方针为指导,发扬“问津求真,追求卓越,立德树人”的职业教育精神,充分体现“职业教育就是就业教育”,加快学校现代化建设,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功能,为推进地区发展而努力奋斗!

看了这篇文章后相信大家已经了解学校的招生对象及招生要求了,如果对该学校感兴趣的话还可以看看本网站其他xx学校的资讯,希望大家能选到自己满意的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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