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退役士兵子女高考没有加分政策,但退役军人本人高考有相关加分: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录取时加 5 分(如重庆等地)或 10 分(如多数省份)投档;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录取时加 20 分投档 。同时,军人子女(非退役士兵子女)有一些优先录取政策 ,像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军人的子女等多种符合条件的军人子女,在实行传统志愿投档的批次,参加全国统考录取并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予以优先录取 。
在 2025 年高考加分项目中,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本人参加高考有加分,加分值为 5 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加分值为 20 分,但这些加分政策仅适用于退役军人本人,并非其子女。
不过,军人子女有一些优先录取政策。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军队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 20 年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军队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 10 年军人的子女,在飞或停飞不满 1 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 20 年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 15 年军人的子女,在实行传统志愿投档的批次,参加全国统考录取并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应予以优先录取。
此外,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参照军人有关优待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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