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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四川美术学院艺术类招生简章

来源:互联网 2025-05-15 9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5年四川美术学院艺术类招生简章,主要包含院校概况、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四川美术学院2025年本科招生简章

四川美术学院(英文名称:Sichuan Fine Arts Institute,国家标准代码:10655)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公办普通高等院校,是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主管的学科、专业齐全的综合性美术学院。学校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设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学校现有黄桷坪校区(重庆市九龙坡区黄桷坪正街108号)、虎溪校区(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南路56号)两个校区。

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出人才、出作品」为特色,坚持「志于道 游于艺」的校训精神,致力于为党和国家培养德艺双馨的艺术领域领军人才和高级专门人才。

一、报考条件

(一)符合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高考报名条件。

(二)身体状况符合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学校专业学习的要求,非色盲。

二、招生专业、计划、学制、省统考科类对应要求

2025年学校面向全国招收全日制本科学生,招生计划以上级主管部门最终批准的为准。学费、住宿费等费用按重庆市价格主管部门核定标准执行。

4.复试以专业综合分排序发放校考合格证。专业综合分计算方法如下:

造型类专业综合分=素描X40%+色彩X35%+命题创作X25%

设计类专业综合分=设计基础X40%+色彩X30%+速写X30%

(四)考试纪律

考生须严格遵守国家高考考试纪律和《四川美术学院本科招生考试规则》《四川美术学院本科招生考试答题规范》等相关规定和纪律要求,诚信考试。对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试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者,学校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等有关法律条款的,将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五)成绩查询

校考专业复试成绩将在2025年4月公布,请考生关注。

五、录取原则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投档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学校调档要求的考生,学校按以下原则录取。

(一)校考类

校考类专业不安排分省计划,按以下原则全国排名录取:校考类专业均文理(或历史类和物理类)兼招,考生符合报考条件,美术与设计类省统考成绩符合所在省份公布的合格要求,对应类别校考合格,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份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依据考生志愿,按校考专业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和安排专业,专业综合分计算方法同前。

如遇专业综合分相同的,则依次比较校考专业综合分占比最高科目单科成绩、高考文化相对成绩(高考文化成绩÷所在省份普通本科相应科类控制分数线,以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语文数学外语总分、语文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均按满分150分进行折算。

按上述要求录取后,考生所报类别录取名额未满的情况下,校考专业综合分排名位于报考类别合格生源的前10%(小数向下取整)且高考文化课成绩不低于所在省份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85%(小数向上取整)的考生,可按上述校考类录取原则依次破格录取,计划额满为止。

破格录取名单通过学校「校考报名系统」在该校考类别合格生源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须以书面形式向学校提出,经查实有弄虚作假或作弊等行为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不再递补录取。

(二)省统考类

使用对应科类省统考成绩作为专业考试成绩,省统考成绩达到所在省份艺术类专业相应科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高考文化投档成绩须达到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依据招生计划投放省份的投档规则,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使用计划投放省份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比较。

(三)普通类

按高考文化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并安排专业,单科成绩不作要求。文化投档成绩相同时,使用计划投放省份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比较。

(四)如志愿填报专业均已录满,服从专业调剂者,由学校调剂到同一招考类别下其他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则作退档处理。

(五)高考改革省份选考科目要求

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报考我校工业设计专业须同时选考物理、化学两门科目方可报考;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均无选考科目要求。

(六)高考文化成绩加分政策

高考文化成绩加分政策按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执行。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艺术类专业。学校校考类专业录取时不承认政策加分。

六、其他

1.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和《四川美术学院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对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和复试。凡复查或复试有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将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退回生源所在地。

2.凡报名参加学校2025年本科招生专业考试者,均视为已详细阅读了本简章内容,并充分理解及认可本简章中所述的各项要求、考试方式、录取原则等有关规定。学校2025年本科招生政策以教育主管部门最终审定发布的《四川美术学院2025年本科招生章程》为准。

3.学校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培训,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未在任何省(自治区、直辖市)、任何中学建立生源培训基地。学校不收取国家规定以外的任何费用。任何机构或个人未经学校授权以学校或学校委托名义进行招生宣传、考前辅导等活动的,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4.学校本科招考信息以招生处官方公布的信息为准,如有与教育部或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不符的,执行教育部或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政策。本简章未尽事宜或因其他原因可能导致的调整变更,将及时在四川美术学院招生处官网发布相关公告,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

5.学校保留因不可抗力因素调整考试方案的权利。

6.学校纪检监察部门依据有关规定参与和监督招生工作中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全程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学校纪检监察室电话:023-65921038,邮箱:jiwei@scfai.edu.cn。

7.四川美术学院对本简章享有最终解释权。

四川美术学院招生处官网:https://www.scfai.edu.cn/zsb

四川美术学院招生处官方微信公众号:川美招生

邮箱:zs@scfai.edu.cn

联系电话:023-65921056(工作日:09:00―12:00,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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