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营养师四级(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在本职业连续工作1年以上。
2、具有医学或食品及相关专bai业中专毕业证书。
3、经本职业四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公共营养师三级(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在本职业连续工作6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四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四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具有医学或食品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
5、具有非医学或食品及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6、具有非医学或食品及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经本职业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公共营养师二级技(师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在本职业连续工作13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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