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5年辽宁大学艺术类招生简章,主要包含院校概况、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辽宁大学2025年艺术类专业本科招生简章
一、辽宁大学自然情况
(一)高校全称:辽宁大学
(二)办学地点及校址:沈阳蒲河校区(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道义南大街58号);沈阳崇山校区(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66号);辽阳武圣校区(辽宁省辽阳市青年大街38号)。
艺术类专业在沈阳蒲河校区办学。
(三)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四)办学层次:本科、研究生
(五)办学形式:全日制
(六)主要办学条件:
校园占地面积148.1余万平方米(约合2220.7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3.1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9.7平方米;生师比16.8:1;专任教师1667人,其中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92.9%;具有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54.8%;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33923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10460元;图书371.5万册,生均图书114.5册。
住宿条件:2025级新生宿舍标准为沈阳蒲河校区4人间。宿舍分配方案:2025级新生入学宿舍分配遵循学校集中统一分配原则。
二、艺术类招生计划说明
艺术类招生专业在分科类编制计划的地区(或投档批次)分科类编制计划(详见「三、艺术类专业设置说明」);艺术类招生专业在不区分科类编制计划的地区(或投档批次)不区分科类编制招生计划。学校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艺术类预留计划不超过上一年度数量。使用预留招生计划,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招生录取过程中,对生源人数多、质量好的省(区、市),综合考虑上述因素可适当调整招生计划。
三、艺术类专业设置说明
6.关于高考加分的说明
在录取中执行考生所在省(区、市)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的规定。
7.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执行。
8.联系电话、网址
辽宁大学学生工作处(本科招生办公室):024-62202299
辽宁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s://zs.lnu.edu.cn
七、复查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对思想政治、身体健康状况、专业水平等方面进行复查。对复查不合格的考生按相关政策进行处理。
八、特别说明
本简章未尽事宜及根据有关规定对此简章进行的相关调整,将在辽宁大学本科招生网另行公布。